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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河北省商务厅官网
时间:2021-02-09 16:06

一、《意见》实施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 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的工作通知》,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健全便民商业设施,促进我省便利店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居民生活品质。  

二、《意见》实施方法。一是统筹规划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要求。二是坚持自主培育和开放引进并举,加快培育本土品牌,到2020年,全省重点培育品牌连锁骨干企业100家,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到10000家以上。三是推行统一采购,提高商品采购的主导权和话语权,降低商品进价成本。推广共同配送,到2020年连锁企业统一配送率不低于80%。四是规范信息数据和接口,加快推广基于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的商品条码体系,实现源头信息绑定,并沿供应链顺畅流转。五是实行绿色营销,推进绿色便利店建设,发展绿色物流,建设节能型仓储设施,鼓励使用减量化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六是规范管理服务,统一品牌形象,在保持经营品类、特色基础上,建立、创新标准化服务模式,提升消费者认可度。

三、相关支持政策。一是将便利店仓储物流设施纳入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支持采用专业化第三方物流服务。二是进一步放宽登记、经营范围增项、消防安全检查、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等条件,压缩行政许可时间。三是推进连锁经营统一纳税,落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实行跨地区连锁经营总部和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四是使用ETC的货运车辆行经高速公路按9.5折收费。进一步落实现货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五是实行工商用电同价,除自愿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外,商场、超市、冷库等实体零售企业执行一般工商业平段电价,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六是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措施,科学合理设定禁限行时段、路段,为货车通行预留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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